不在2014/30/EU 指令范围内的是物理上无法发射电磁干扰或不受电磁干扰的产品,因为它们不包含任何有源(电子)部件,
没有内部功能的组件或子组件(即,除非与其他组件结合使用,否则无法定义其用途)以及某些电气产品和系统已被其他指令覆盖。
以下产品不受 EMC 指令范围的约束,
因为它们受到其他欧盟 CE 标志指令和要求对其电磁兼容性进行评估的法规的约束:
– 使用射频广播或接收技术且在该指令范围内的电气设备无线电设备指令;
– 供业余无线电爱好者使用的无线电设备;
– 第 216/2008 号法规 (EC) 中提及的航空产品、零件和设备;
– 机动车辆,包括两轮或三轮机动车辆;
– 医疗器械(受医疗器械法规 (EU) 2017/745 管辖);
– 船舶设备(2014/90/EU 指令涵盖);
– 农业和林业拖拉机(受第 167/2013 号法规 (EU) 管辖);
以下产品仅免除 EMC 指令的抗扰度要求(发射要求仍然适用):
– 测量仪器(由指令 2014/32/EU 涵盖);
– 非自动称重仪器(2014/31/EU 指令涵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