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以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替代原来的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和电工产品安全认证制度。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简称CCC认证或3C认证。是一种法定的强制性安全认证制度,也是国际上广泛采用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基本做法。
列入《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产品包括家用电器、汽车、安全玻璃、电线电缆、玩具等产品,CQC承担的强制性产品认证业务范围共15大类、95种产品(含17种采取自我声明的产品)。
01电线电缆
02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
03 低压电器 低压元器件
07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
08电子产品及安全附件(原08、09、16类)
10照明设备
11车辆及安全附件(原11、12类)
21建材产品(原13、21类)
22儿童用品
23防爆电气
24家用燃气具